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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莱芜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申请明白卡具备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8-12-01 09:13:16
核心提示:  莱芜信息港从权威人士处获悉一、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应具备的条件    1、城镇低收入家庭(含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等偏下收
  莱芜信息港从权威人士处获悉一、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应具备的条件
  
  1、城镇低收入家庭(含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并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①为我市城镇常住居民;②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5平方米;③家庭年收入符合城镇低收入标准。
  
  2、外来务工人员(含进城务工人员),并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①在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②家庭年收入符合我市城镇低收入标准;③夫妻一方有相对稳定收入,与用工单位签有经劳动部门备案的用工合同并已缴纳社会保险,在本市工作一年以上,且又续签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新就业无房职工,并同时符合以下个条件:①应具有城市建成区常住户口,且年满18周岁;②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会保险;③在建成区范围内无自有房产。
  
  城镇低收入家庭收入(财产)标准: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上年度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含0.8倍)以下。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需由区级民政部门出具享受低保待遇证明。2018年城镇低收入家庭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27911元,且家庭年收入不超过83733元(即:两口人家庭不超过55822元,三口及以上家庭不超过83733元)。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就业无房职工收入(财产)标准: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上年度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1倍(含1倍)。2018年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就业无房职工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为27911元—34889元,且家庭年收入为69778元—104667元(即:两口人家庭不超过69778元,三口及以上家庭不超过104667元)。
  
  申请人为家庭的,名下可以拥有价值5万元以下,有证据证明作为生产经营工具的车辆。
  
  外来务工人员(含进城务工人员)收入条件参照上述标准。
  
  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7年度城镇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889元。
  
  二、租赁住房补贴申报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社区(居委)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莱芜市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下列材料(其中住房、收入、公示证明由单位开具):
  
  1、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申请人复印两份);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或所在社区、单位出具的户籍证明(城市户口提供);
  
  3、进城务工和农民工家庭需提交经人社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4、结婚证明及复印件;
  
  5、提交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6、夫妻双方现住房情况证明;
  
  7、夫妻双方上年度收入证明;
  
  8、夫妻双方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单位公示合格证明(注明:公示七天);
  
  9、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住房合同(由莱芜市住房保障中心监制);
  
  10、租赁私人房屋的,应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近半年以上的水电费收据。
  
  1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还应提交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和领取存折记录(领取时间六个月以上);
  
  12、提交家庭所有成员的无房产记录证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13、各区(功能区)建设房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初审。单位、社区(居委)或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家庭住房、收入等状况进行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在本单位或辖区内公示7天,无异议的出具公示证明,连同第一项所列证明材料报各区(功能区)建设房管部门。
  
  (三)收入核实。对初审合格的家庭,委托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核对机构)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并出具核对报告。
  
  (四)审核。各区(功能区)建设房管部门联合民政、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公共租赁补贴家庭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在媒体网站上集中公示15天,无异议的确定为补贴对象,发放补贴资格证。
  
  (五)补贴领取。补贴发放采取先租后补的办法。租赁住房补贴对象在入住租赁住房后,持身份证和《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资格证》到各区(功能区)建设房管窗口办理领取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手续,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发放。
  
  (六)年度复核。上年度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凭《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资格证》在每年9月份进行复核,并提交复核材料,经现场核实、复审合格的继续享受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享受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满五年的租补家庭,符合条件的应按规定重新申请。
  
  三、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规定
  
  1、单位公房(提供缴纳租金财务收据证明);
  
  2、权属明确的商品住房和房改房(具有《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提供缴纳租金的发票和收据)
  
  3、保障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不得对外出租。
  
  4、城中村平房及没有双证的楼房为非规定房源。
  
  四、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
  
  1、对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在保障面积内予以100%补助。2018年每户每年度最高补贴6120元;
  
  2、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予保障面积市场租金的60%补助。2018年每户每年度最高补贴3672元;
  
  3、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无房职工给予保障面积市场租金的40%补助。2018年每户每年度最高补贴2448元。
  
  4、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进城务工人员)根据其收入条件,参照上述标准分别给予保障面积市场租金的60%补助和40%补助。
  
  5、对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赁住房补贴,且租赁规定住房房源的,按住房保障实际补贴标准发放;租赁非规定住房房源的,按住房保障实际补贴标准的50%(不高于实际租金)进行补贴。每户每年度最高补贴3060元。
  
  6、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按照租赁合同签订的价格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年度补贴额度。
  
  五、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已取得租赁住房补贴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企业和单位将列入诚信档案,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具体承办单位:各区(功能区)建设房管部门
  
  莱城区建设局:6215419    花园北路064号
  
  钢城区建设局:6977007    钢城朝阳路11号
  
  高新区建设局:8868167    高新区汇源大道108号
  
  经开区建设环保局:8558012 嬴牟西大街香舍花都西邻
  
  咨询单位:莱芜市住房保障中心 联系电话:8899720
  
  莱芜市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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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芜零距离》
  
  节目直播时间:周一到周五,早上08:20——09:30。
  
  节目重播时间:周一到周末,下午01:30——02:00。
  
  参与方式:
  
  1、直播节目时间拨打热线:0634-8866901或8866902
  
  2、微信公众号搜索“莱芜新闻综合广播”,关注之后,直播节目时间内留言反映问题。
  
  《莱芜零距离》节目奖品为:
  
  百合弗罗娜花生活馆提供的精美花束,
  
  春城花艺提供的代金券,
  
  大歌星KTV提供的100元代金券,
  
  麦尚纯K提供的100元代金券,
  
  凤城王子薯比克新一中店和实验中学店提供价值100元零食大礼包一份,
  
  西关可亲贝贝母婴生活馆提供价值100元游泳五次卡,不包括洗澡。
  
  莱富德肥牛火锅提供100元代金券,两人消费不满100元的,免费吃,不找零。
  
  惠发食品专营店供的价值88元小龙虾两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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